(四)費用繳納:目前國內一個商標一個類別的官方費用是270元(10個商品項目)。若選擇代理機構代辦,一般服務在數百至一千不等,根據不同專業水平收費。

(五)等待審查結果:提交之后3-4周內會被受理,官方下發受理通知書(不代表已經獲準注冊)。在收到受理之后的5-6個月后,官方會進行實質審查。

(六)審查結果有三種:初審公告(通過審查)、全部駁回(全部商品項目都無法注冊)、部分駁回(部分商品項目可以注冊,部分不可注冊)。關于被駁回之后怎么處理,以及駁回的原因等我們將在另外的文章進行科普。

(七)公告期:不考慮被駁回的情況,若通過官方審查后,初審公告將耗時3個月,期間沒有公眾提出反對,便可頒發商標注冊證書。

(八)成功拿證:注冊成功后官方先下發電子注冊證書,之后再下達紙質注冊證書。全程順利的話到手證書將耗時8-9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提交代理委托書。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代理委托書還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國籍。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代理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轉讓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或者商標轉讓受讓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中國境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后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后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向中國境內接收人送達。

三、商標代理機構設立條件是什么呢

商標代理機構設立條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稱、章程、固定辦公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有3名以上商標代理人;

(三)注冊資本不少于五十萬元;

(四)商標代理機構名稱中應含有“商標代理”、“知識產權代理”或與此類似的表明從事知識產權代理業務的字樣;

(五)核定的企業經營范圍包含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業務;

(六)符合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規定的商標代理組織的總量和要求;

(七)符合商標代理行業管理規范和強制性標準要求。

《商標法》第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可能存在本法規定不得注冊情形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

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不得申請注冊其他商標。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申請商標代理機構的流程包括什么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